2019年12月,自然資源部出臺《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明確提出改革礦產資源儲量分類。今年5月1日,由自然資源部提出,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國家標準開始實施。
新的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國家標準基于我國礦產資源管理、市場投融資、企業(yè)生產經營、國際合作等需要,為.大化降低社會認知成本和信息交易成本,對1999年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國家標準作出重要改革和修訂,對客觀認識礦產資源國情、服務礦業(yè)資本市場和企業(yè)資產管理等具有重要意義。近日,記者就《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新標準編制修訂的背景、原則、主要變化等,采訪了標準的主要起草人之一——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保護監(jiān)督司司長鞠建華。
標準修訂的目的與原則
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準在礦產資源管理和礦業(yè)生產中居于.基礎地位。就分類標準修訂的背景和目的,鞠建華說,礦產資源是我國國民經濟發(fā)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之一,我國90%的能源和80%的原材料來自礦產資源,礦產資源儲量的科學分類是掌握國情礦情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國現行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國家標準頒布實施于1999年,對保障礦產資源管理的有序進行,促進我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fā)等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現行分類存在的問題逐步顯現:類型復雜、邊界交叉不清、部分術語內涵不清、經濟意義劃分過細、部分類型實用性不強……造成理解困難、使用不便、信息誤導、不易國際對比等。
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準是我國礦產資源領域的基礎性、綱領性技術標準,礦產資源儲量分類也是礦產資源管理改革的基礎。自然資源部高度重視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準工作,部領導多次聽取..學者和企業(yè)代表意見,深入研究論證并向全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在新標準的組織編制過程中,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以改革的思維、攻堅克難的勇氣,集中國內礦產勘查開發(fā)領域優(yōu)勢力量,對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國家標準進行改革,.大化地降低社會認知成本和企業(yè)信息交易成本,實現與國際主流標準對接,增強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和礦產資源勘查階段劃分的科學性。
談到此次儲量分類標準編制修訂的原則,鞠建華介紹,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涉及礦產勘查開發(fā)、礦產資源管理、礦業(yè)資本市場等各方,且技術含量高、難度大,可謂“眾口難調”。在儲量分類標準編制修訂過程中,自然資源部領導主持召開了多次專題會,集思廣益、求實創(chuàng)新,討論形成了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及礦產資源勘查階段劃分思路、方案。在國家礦產資源儲量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及有關項目工作基礎上,經過廣泛深入調研,確定標準編制修訂遵循4項原則:一是統一標準,滿足國家資源管理、資本市場和企業(yè)生產的需要;二是簡明實用,便于操作,易于國際對比;三是遵循地質工作規(guī)律和經濟規(guī)律;四是繼承與發(fā)展相結合,易于新老銜接。需要指出的是,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涉及礦產資源管理和勘查開采活動、資本市場籌融資活動,對科學掌握礦產資源家底、合理利用資源、維護國家和企業(yè)權益、服務企業(yè)資產管理等具有重要意義。儲量分類標準孕育于勘查開發(fā)、管理等實踐,又用以指導實踐,因此,在標準修改中,要努力使標準符合實踐;礦業(yè)是全球性產業(yè),我國的分類標準有必要與國際主流礦業(yè)標準可比對,適應國際礦業(yè)合作,與時俱進。
新標準有何變化?
鞠建華說,新標準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調整標準名稱。1999年分類標準是對固體礦產資源的分類,本次聚焦資源量和儲量的分類,分類范圍縮小??紤]到修訂后標準的分類對象為資源量和儲量,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及管理實踐已習慣將資源量和儲量合稱為資源儲量,將名稱調整為“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資源、儲量之間不再加“/”。
二是合理調整勘查階段,由預查、普查、詳查、勘探4個階段變?yōu)槠詹?、詳查、勘?個階段。鑒于1999年分類標準中預查階段的目標任務、工作內容與公益性地質調查存在交叉,此次修訂按照“有沒有”“有多少”“可采多少”的邏輯,結合1999年分類標準的“預查”屬基礎地質調查工作的實際,新分類標準將礦產資源勘查階段分為普查、詳查和勘探3個階段,對應于商業(yè)性礦產資源勘查。普查階段主要解決“有沒有”,詳查階段主要解決“有多少”,勘探階段主要解決“可采多少”的問題。
三是調整1999年分類標準三軸分類體系。1999年分類標準以地質可靠程度、經濟意義和可行性評價階段“三軸”結合對礦產資源儲量進行分類,其中經濟軸與可行性評價軸的內容交叉重復,可行性評價的結果就是經濟意義的結論。為避免分類依據上的交叉重復,本次修訂不再按“三軸”分類。此外,考慮到礦產資源儲量的分類應反映礦產資源勘查結果和礦產資源開發(fā)狀態(tài),不宜把可行性評價階段作為分類依據。因此,修訂后的標準不再把可行性評價階段作為分類依據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是調整了資源量和儲量的內涵。新分類標準將礦產資源儲量分為兩大類:資源量和儲量。在定義中將資源量的經濟“門檻”定為預期經濟的,即如果看不到經濟前景的不應歸入資源量中。儲量需要通過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與之相當的技術經濟評價來獲得。
1999年分類標準的資源量,是指查明礦產資源的一部分(即次邊際經濟資源量、內蘊經濟資源量)和潛在礦產資源(即預測的資源量)。考慮到預測的資源量易與查明礦產資源的“資源量”混為一談,造成誤解和誤判,新分類標準將“資源量”的地質可靠程度.低“門檻”提高到“推斷”,不再包括預測的資源量。此外,新分類標準中資源量是預期可經濟開采的,不包括大幅度提高礦產品價格或技術進步才能經濟開采的“次邊際經濟資源量”。1999年分類標準中基礎儲量未區(qū)分損失和儲量,易與儲量混淆,因此新分類標準不再保留基礎儲量。
五是簡化經濟意義劃分。1999年分類標準將經濟意義劃分為經濟的、邊際經濟的、次邊際經濟的、內蘊經濟的、經濟意義未定的,劃分過細。實踐中,“邊際經濟的和次邊際經濟的”、“內蘊經濟的和經濟意義未定的”難以區(qū)分。2007年以來,“邊際經濟的和次邊際經濟的”基本不再使用。因此,新分類標準保留了經濟的概念,增加了預期經濟的概念,分別對應儲量和資源量,不再使用“邊際經濟的”“次邊際經濟的”“內蘊經濟的”術語。
六是簡化礦產資源儲量類型。新分類標準由1999年分類標準的資源量、基礎儲量和儲量3大類16個類型簡化為資源量和儲量2大類5個類型。
七是簡化調整了可行性評價階段條文相關內容。新分類標準從定義上原則性要求開展概略研究、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時,均應不同程度地研究礦產資源勘查或開采項目的地質、采礦、加工選冶、基礎設施、經濟、市場、法律、環(huán)境、社區(qū)和政策等因素,分析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以達到評價和判斷資源量的有無和多少、資源量能否轉換為儲量的目的。這大大簡化了1999年分類標準對各研究階段的具體要求,為概略研究、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規(guī)則等行業(yè)規(guī)范的編制,留下了空間和接口,可助力礦業(yè)資本市場和礦業(yè)經濟的發(fā)展。
八是調整了資源量轉換儲量的依據。1999年分類標準將可行性評價階段作為資源量轉換為儲量的依據。新分類標準修訂征求意見過程中,多數意見認為這種做法不合理且與國際通行做法不符,應將可行性評價的主要研究內容——采礦、加工選冶、基礎設施、經濟、市場、法律、環(huán)境、社區(qū)和政策等轉換因素的可靠程度作為資源量轉換為儲量的依據。因此,新分類標準除了將地質可靠程度作為資源量轉換為儲量的依據外,還考慮了轉換因素的可靠程度。
九是科學合理地調整了地質可靠程度的評價依據。新分類標準在地質可靠程度的定義中更加強調了礦體、礦石質量的連續(xù)性。地質可靠程度對應礦體的局部地段,不再包括礦石加工選冶性能、開采技術條件等勘查階段全局性的研究內容。
十是明確資源量和儲量之間可以相互轉換。1999年分類標準沒有明確規(guī)定資源量、基礎儲量及儲量之間是否可以相互轉換。實踐中,將資源量轉換為基礎儲量、儲量之后,即使礦山已停產多年、政策性關停甚至閉坑,礦產資源開發(fā)狀態(tài)發(fā)生了變化,其礦產資源本應以資源量或尚難利用礦產資源的狀態(tài)出現在礦產資源儲量統計庫中,而實踐中還以“基礎儲量和儲量”狀態(tài)存在,這顯然不合理,且易引起誤讀和誤判。對此,新分類標準作了相應修改。
十一是此次標準修改新增了“發(fā)布與術語使用”一章,對資源量、儲量名詞術語的使用作出規(guī)范要求。增加此章節(jié)的目的是規(guī)范和統一發(fā)布固體礦產資源量、儲量數據時采用的術語,避免對發(fā)布的資源量、儲量數據信息產生誤解和誤判。新標準明確,發(fā)布固體礦產資源量、儲量數據時,資源量和儲量類型術語僅可使用標準中所定義的“推斷資源量、控制資源量、探明資源量、可信儲量和證實儲量”;因資源量和儲量的經濟風險程度有顯著差異,同時發(fā)布資源量、儲量數據時,要求“資源量和儲量應單列,不應相加”;因地質可靠程度差異較大,在發(fā)布資源量數據時,要求“探明資源量、控制資源量和推斷資源量應單列”;考慮到2個類型的儲量在地質可靠程度、經濟風險程度方面差異不大,在發(fā)布儲量數據時,“證實儲量和可信儲量應單列,證實儲量和可信儲量可相加”。